国务院审议通过《博物馆条例(草案)》 - 文博资讯 - 洛阳市文物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博资讯

TOP

国务院审议通过《博物馆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15-01-16 10:30:01   浏览次数:1374   文字大小:【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博物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博物馆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在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社会进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议通过的《博物馆条例(草案)》,规范了博物馆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在设立条件、税收优惠等方面对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要求加强藏品尤其是文物藏品的保护和管理,禁止博物馆获得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藏品,同时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鼓励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强化服务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和大众生活的社会功能,开发相关文化创意产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国务院法制办于2008年、2012年向中央单位、地方政府、博物馆、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调研。

  2013年,文化部将博物馆条例草案报请国务院审议。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遵义会议新陈列馆正式向公众免费.. 下一篇国家旅游局:游客达最大承载量八..

相关栏目

洛阳市文物局简介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最新文章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邮编:471000 Address:LuoYang KaiYuan Road 232 Post code:471000 值班电话(Tel):0379-65156380 传真(Fax):0379-65156373 咨询电话:0379-65156380 E-mail:wwjbgs@163.com 洛阳市文物局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3020号-1 网站维护:洛阳市文物局信息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3000007

咨询
投诉

0379-65156380

关注
微信

关注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