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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物执法大队到新安县开展文物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09 11:30:00   浏览次数:1353   文字大小:【





  洛阳市文物执法大队讯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服务型文物执法建设,大力营造服务乡村和服务群众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2021年6月2日上午,洛阳市文物执法大队李宏甫副大队长一行3人,到新安县北冶镇开展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活动。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北冶镇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相关人员和热爱文物保护的群众30余人参加了活动。

  该项活动是洛阳市文物执法大队2021年开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之一,也是拓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提升执法队员文明服务、文明执法理念有效途径的积极尝试。

  宣传活动在新安县北冶镇洛阳市文物保护单位——韩钧故居门前广场开展。李宏甫副大队长现场作了普法宣讲,详细讲解了文物保护工作坚持的方针、文物保护法律重点条款等,特别解读了法律责任,充分阐述了属地政府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主管机构的文物保护监督检查责任以及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法律义务。听课的人员纷纷表示,宣讲拓宽了的他们固有思路,增强了法律意识和主动履责意识,受益匪浅。

  活动中,执法队员还向到场的群众发放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书籍,方便他们下去后继续学习宣传。

  该项活动结合新安县乡镇文物安全知识培训同步开展,对筑牢文化自信,推进文物法律进人心、见实效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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