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度决算予以公开。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文物管理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属洛阳博物馆、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阳民俗博物馆、洛阳关林管理处、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等1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洛阳市文物管理局主要职责为: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文物钻探、考古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流散文物等业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文物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42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96人;在职人员393人,离退休人员150人。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5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7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19508 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922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2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为17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电费、水费、邮电费、物业费、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贴等一些开支。
4、债务利息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关林广场改造的银行贷款利息。
5、基本建设支出493万元,主要用于洛阳契约文书博物馆的建设。
6、其他资本性支出7298万元,主要用于大遗址保护建设中的大型修缮项目、办公设备购置及专用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洛阳市文物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2013年洛阳市文物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02万元,2014年我们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压减了55万元,降幅为27%。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2万元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1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2014年度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0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30万元。
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费,接待 281批,2141人次。
附件: 1.洛阳市文物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洛阳市文物局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3.洛阳市文物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