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TOP

洛阳市隋唐城遗址管理处和洛龙区文化旅游局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宣传
发布时间:2021-10-15 16:50:00   浏览次数:946   文字大小:【




  洛阳市隋唐城遗址管理处讯(供稿:孙红旗 宋自永)为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强化文物保护法宣传效果,不断地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使文物法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2021年10月15日,洛阳市隋唐城遗址管理处联合洛龙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了文物保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分别到董庄村、郑村和狮子桥村进行《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的张贴;并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并讲解了《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宣传册。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让大家了解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雪芹带.. 下一篇《登场了!洛阳》唯美演绎《洛神..

相关栏目

洛阳市文物局简介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最新文章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邮编:471000 Address:LuoYang KaiYuan Road 232 Post code:471000 值班电话(Tel):0379-65156380 传真(Fax):0379-65156373 咨询电话:0379-65156380 E-mail:wwjbgs@163.com 洛阳市文物局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3020号-1 网站维护:洛阳市文物局信息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3000007

咨询
投诉

0379-65156380

关注
微信

关注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