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22】1212号计划批复,按照洛阳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和要求,就洛阳山陕会馆照壁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山陕会馆照壁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文物保函【2022】1212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22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洛阳山陕会馆琉璃照壁文物本体的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工程设计范围包括琉璃照壁本体的保护修缮,需要充分考虑文物最小干预原则,保护实物原状和历史信息原则,终止照壁病害的发展,整体进行修复加固,对照壁南部进行防潮、防渗水的科学化工程处理的全部设计及图纸方案。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文物保护维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高级相关职称资格;且对类似照壁文物保护工程已具有相关设计经验。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月11日上午10:0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山陕会馆文保管所 (洛阳市九都东路171号)。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山陕会馆文物保管所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171号
联系人和电话:苏江 15036357779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洛阳市文物局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十四、其他:
附件1. 投标函
附件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1.
投 标 函
致:洛阳市山陕会馆文保管所
根据贵所为项目独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文物保函【2022】1212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严格提交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文件内容正本1份,副本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同意如下:
(1)在视察上述项目现场细阅上述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后,我司愿意按设计方案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定的项目经费的 %来计取方案设计费用。此费用包含所有本次设计任务内的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并包含所有管理费、劳动保险费、税金、利润等。
(2)我们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日历天内(包括星期六、日及假期)或按合同而延长的时间内完成上述设计任务。
(3)我司同意招标人不一定接纳最低的回标或收到的任何回标,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回标的原因。
(以下无正文)
附件2: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以下请投标单位自行列表填写,包含企业资质资料、设计人员资质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