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文广新局讯(供稿:申兴武)为了进一步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洛政〔2012〕43号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42、43号文件)精神,提升和强化区、镇、村(保护员)三级文物安全保护人员的应对能力和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水平,区文广新局有机地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全区的文物保护人员开展文物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区、镇(办事处)村文物保护员60余人接受了培训。
培训内容分三个部分:李清江局长就洛龙区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出现的正反两面情况以及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从保护手段、履责心理和落实方法三个方面进行了破题指路;明确了基层文物安全工作者四项职责和两个不允许的工作要求。省消防协会宣教科钱志长教官,结合近年来的火灾案例,就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级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的基本常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结合田野文物保护的实际,用“血的教训”警示与会人员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做好文物古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针对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提高大家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李永强副区长从“文物保护是福民利国泽被子孙的光荣事、安全是我们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和生命线、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目标要抓住的重点环节”三个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授课,授课内容深入浅出,政策事例融合贯通,责任权利合二为一,思路方法清清楚楚。明确指出实现田野文物安全必须做到“在细化工作职责上下功夫、在深化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强化工作考评上下功夫、在形成工作联动上下功夫”。
培训会后,李永强副区长和李清江局长又组织部分与会人员就机关“四风”问题开展了座谈,诚恳地接受大家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