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18号)文件。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杰就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行解读。
一、请介绍一下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余杰局长:洛阳市面临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机遇,对我们的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九大提出,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这是文博事业的使命。洛阳市政府关于加快构筑全国重要文化高地、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这一方案。
二、请问该政策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余杰局长:河洛地区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洛阳是著名古都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扩大河洛文化影响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有利于发挥我市文物资源优势,让文物活起来,让文脉传下去,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在推进文化繁荣兴盛上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三、该政策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余杰局长:到 2025 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加快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四、该政策有什么主要内容(任务)?
余杰局长:主要有九大任务:
一是要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充分利用我市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构建“华夏之源、河洛之根、丝路起点、运河中心”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打造洛阳市“东方博物馆之都”的城市名片。
二是要加强文物价值传播推广。首先是加强河洛文化价值研究。其次,要组织编写洛阳历史文化遗产知识读本,将其纳入中小学教育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第三,要加快推进文博研学营地、基地建设。还要编制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打造传播文物价值的品牌栏目。
三是要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 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和传播方式。
四是要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划定文物保护“紫线”,全面落实《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全市域文物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五是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文物安全督察监管。还要严控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
六是大力推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要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新模式、创新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强化文旅融合,支持文创产业发展。探索文博科研单位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激励机制。深化文物交流合作,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七是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县级以下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畅通文物保护渠道。
八是要创新人才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九是要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推进重要文物和重大考古项目的科技保护与研究;持续推进馆藏珍贵文物修复,开展土遗址、石窟寺、古建筑彩绘和古墓葬壁画的病害调查和科技保护工作;建设智慧博物馆。
五、该政策的出台有哪些保障措施?
余杰局长: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文物改革目标和任务,着力抓好落实落细。
第二是完善地方法规。适时提请市人大修改我市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及时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
第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