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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古墓博物馆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4-18   文字大小:【

洛阳古墓博物馆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扎实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提高广大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洛阳古墓博物馆多措并举开展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在太虚殿广场摆放文物保护法宣传展板,全面分享文物保护法全文,系统呈现法律修订要点;另一方面,面向观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册,详细介绍文物保护法的更新历程、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与重大意义,并耐心解答观众关心的文物保护事业相关问题。“大哥,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遗存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咱们每个公民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地下埋藏和水下遗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现场讲解和宣传资料的发放,让观众在参观文物的同时,对文物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下一步,洛阳古墓博物馆将继续加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洛阳古墓博物馆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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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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