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局欢迎您!  |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工作动态

TOP

洛阳博物馆商拍“禁而不止”?市文物局:正在制定措施,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2025-11-05   文字大小:【

洛阳博物馆商拍“禁而不止”?市文物局:正在制定措施,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洛阳博物馆不是禁止商业拍照吗?为何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呢?

洛阳博物馆商拍“禁而不止”?市文物局:正在制定措施,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图文无关)

  洛阳市文物局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洛阳博物馆为规范展厅参观秩序,谢绝商业性拍摄(凡使用单反相机、拍摄架、滑轨、摇臂、平衡车、反光板、补光灯等设备,在场馆内进行聚集性拍摄活动的,即视为开展商业性拍摄活动)。我们积极采纳,正在制定相应措施办法,同时,也将继续加强场馆安全巡视,针对恶意驱赶游客、长时间占据展柜并严重影响其他游客通行速度和游览体验的商拍,会进行劝离,对于不听取劝阻者将联系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维护良好的参观秩序。

 
】【打印繁体】【返回顶部

洛阳市文物局简介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邮编:471000 值班电话(Tel):0379-65156380 传真(Fax):0379-65156373 咨询电话:0379-65156380 E-mail:wwjbgs@163.com
洛阳市文物局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4092495号-1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3000007
咨询
投诉

咨询
投诉

联系我们:0379-6515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