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局欢迎您!  |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党的建设

TOP

洛阳市文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25-12-26   文字大小:【

市文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洛阳市文物局讯 12月26日,洛阳市文物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围绕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学习研讨。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晓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赵晓军强调,全市文博系统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把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明责尽责、守土担当,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把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要提升站位,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认清形势,破解难题,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推动构建系统性保护体系。要严守底线、压实责任,确保文物保护形势大局稳定,以强化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保护力量、广泛宣传引导为抓手,切实履行好守护文物与文化遗产的职责使命,让我们的“中华文化瑰宝”永葆光彩。

 
】【打印繁体】【返回顶部

洛阳市文物局简介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邮编:471000 值班电话(Tel):0379-65156380 传真(Fax):0379-65156373 咨询电话:0379-65156380 E-mail:wwjbgs@163.com
洛阳市文物局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4092495号-1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3000007
咨询
投诉

咨询
投诉

联系我们:0379-6515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