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TOP

中共洛阳市文物局党组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17:00:00   浏览次数:5807   文字大小:【

  洛文物组〔2021〕9号      签发人:余 杰

  中共洛阳市文物局党组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共洛阳市委: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总目标,按照市委法治政府建设统一部署,紧扣我市发展工作大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以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南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学法培训班、法律知识测试、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纲要》精神,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切实以《纲要》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在文博系统内营造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氛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

  全面落实文物法治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落实文物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学习宣传,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执法监督。建立了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文物法治建设责任制,成立了由局长余杰担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文物监察大队为成员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余杰局长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有法律意识,并参与指导文物法制宣传工作。制定了文物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制度,市文物局与文物监察大队、文物监察大队负责人与执法人员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认真制定《文物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各级本部门层层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依法依章履行职责。领导干部发挥了“关键少数”作用,讲法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行文物法治建设,以实际行动带动文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文物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落实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

  一是建立完备的行政执法制度。我局建立了较完备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如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学习宣传培训制度、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制度、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文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控告检举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我局还实行了首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局每年都要对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建立了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档案。

  二是建立健全了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制定了《洛阳市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合理确定了文物行政处罚裁量种类、幅度,并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实际运用,确保了文物行政处罚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了执法关系的和谐。

  三是建立了案情通报制度。在办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时,若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及时通过110等途经进行案情通报或报案,以便公安机关介入。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办理每一起案件从执法现场检查开始,坚持用执法记录仪等形式,全过程记录办案过程。对于办理的文物行政违法案件,坚持从立案、调查终结,到送达执法文书,每一步都进行法制审核,确保了案件质量。坚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市文物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和办理的案件,均在洛阳市文物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采取向社会公布文物监察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举报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浏览网络各大论坛、市政府“连线政府”版块,对群众电话举报的文物违法问题,在市区的30分钟内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在县乡的15分钟内转交当地执法部门查处,对网络上举报反映的文物违法问题一经浏览发现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查处。同时,成立全天候110快速机动反应队伍,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一有文物违法举报,快速出动查处。

  (四)狠抓执法巡查监管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坚持以常态化巡查为主、其他方式配合的执法巡查工作模式,起到了积极预防的作用。一是常态化巡查。严格落实每周两次巡查要求,达到点、片、线的覆盖。2020年开展执法巡查67次,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和基建工地123个。二是重点部门巡查。高度重视隋唐东都城遗址区的执法巡查工作,先后出动33次,执法人员70人次,对洛龙、老城、西工、瀍河、涧西的隋唐东都城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执法巡查。三是查办文物案件。针对洛阳文物保护的实际,严肃查处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尤其是法人违法行为,使文物违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截止10月份,共立案7起,结案4起,收缴罚款28万元。其中,有3起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中。

  (五)积极配合,协作执法,联合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

  一是联合打防机制日益完善。积极联合市公安局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打击文物犯罪广度和深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在打击犯罪方面,由联合督导重点地区打,到持续部署全市范围打,纵横联动、全市一盘棋;从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延伸到纳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日常打击任务,实现专项行动与常态打击有机结合。二是打击文物犯罪战果丰硕。市公安局和市文物局历来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定期联系协商,共同督导检查,强化打击力度,截止11月底,全年侦破文物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人57人, 追缴文物45件,其中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6件,一般文物36件。

  (六)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依法高效履职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每个案件随访监督。2020年共开展集中检查4次,随访案件7起,未发现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或者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落实情况的公开公示工作,编制并维护《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洛阳市文物网站公布,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条件、步骤和监督方式,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索引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进行了说明。

  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告、局长信箱等专栏,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程招投标等继续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岗责体系、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目标管理体系、行政处罚流程以及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七)积极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针对洛阳文物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深化文物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8博物馆日”、“11·19”《文物保护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是“中国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开展时节,深入基层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周边社区,开展“入户式”、“网格化”文物法规宣传。全年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文物消防安全手册》等文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树立保护和传承的理念。组织文物执法人员利用不同的时机,深入到市重点项目建设工地,针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员,积极开展文物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保障施工过程遵守文物保护有关规定。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国家、省委市委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一是思想认识仍需提高,全局法治建设一盘棋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常态化巡查工作做的还不够细致。虽然落实了每周两次巡查要求,但在执法巡查过程中,有时还存在不认真、不仔细的问题,如巡查记录不是很全面、巡查计划不是很周密等。三是案件办理质量还有待提升。在办案过程中,取证不够扎实,法律文书出现错误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办案质量;四是基层群众参与文物行政执法的力度仍然不够,通过监督举报来保护文物的热情仍未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抓好执法责任制这一抓手,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文物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完善执法科技系统,明晰岗责、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洛阳市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洛阳市文物交流中心学习《洛阳市.. 下一篇洛阳市文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

相关栏目

洛阳市文物局简介
       洛阳市文物局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全市国家级、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文物商店的审批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的申报等工作。

最新文章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邮编:471000 Address:LuoYang KaiYuan Road 232 Post code:471000 值班电话(Tel):0379-65156380 传真(Fax):0379-65156373 咨询电话:0379-65156380 E-mail:wwjbgs@163.com 洛阳市文物局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23020号-1 网站维护:洛阳市文物局信息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3000007

咨询
投诉

0379-65156380

关注
微信

关注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