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就洛阳市汉魏故城内城西垣南段及西阳门大街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从事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并具有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开标时需携带资质证书、监理师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投标人具有完成同类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工程建设指挥部(洛阳市周公路)。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
7、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工程建设指挥部。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程先生15824970336 张女士0379-65813117。
9、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本次采购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洛阳市文物管理局网上公布。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