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经初审、考察评估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批复同意我市设立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洛阳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在国家层面上获得的又一重大战略机遇,为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再添新动力。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河洛文化是以洛阳为中心的黄河、洛河交汇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的总和,是黄河文化的主脉与活水源头,在黄河文化中居于中心地位。它以“河图”“洛书”为标志,以夏商周三代文化为主干,以洛阳古都所凝聚的文化为核心,以“河洛郎”南迁为途径,体现了中华文化的根源性、传承性、厚重性、辐射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洛阳市行政区域为社会环境依托,以洛河、伊河、瀍河、涧河等河流及洛阳盆地一带平原、丘陵、山地复合地貌为自然环境依托。截至目前,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项、省级62项、市级145项、县级731项。
河洛文化当前集中体现在众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中。近年,我市秉承“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探索出了整体保护的“洛阳模式”,坚持活化传承,发挥代表性传承人示范引领作用,举办非遗展览展示系列活动,2017年起每年评选优秀非遗传承人入选“河洛大工匠”和“河洛工匠”,先后建成非遗展示馆34个、传习所29个,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活。
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获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河洛文化重大战略地位的认可,对洛阳作为河洛文化、黄河文化和华夏文明的起源地和核心区的认可,凸显了河洛文化是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黄河文化的主流文化和母体文化的地位,对我市打造国际人文交往中心、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深入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河洛文化生态保护,有利于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优化河洛文化生态环境,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有利于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与环境涵养,促进运河地区文化的交流与互鉴;有利于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根据要求,实验区设立一年内,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要形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实施三年后,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开展建设成果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授牌。
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文旅系统将以此次获批设立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契机,大力实施“留住河洛乡愁”计划,延续乡村文化根脉;实施“非遗驻校”“非遗驻社区”计划,为非遗培育后继力量;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计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密集、文化生态良好的村落、乡镇建立目录,进行小型区域性整体保护;实施河洛文化弘扬计划,建设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和“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记者 李冰 通讯员 栾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