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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流失文物屡遭拍卖 追索遭多重困境
发布时间:2013-01-05 09:56:46   浏览次数:3286   文字大小:【

  法国艾德拍卖行拍卖的清朝乾隆玉玺

  清嘉庆白玉镂雕凤纹长宜子孙牌

  清乾隆青玉雕仿古兽面纹提梁卣

  2009年,在巴黎被拍卖的圆明园鼠首铜像

  2009年,在巴黎被拍卖的圆明园兔首铜像

    人民日报海外版讯 (信息采集:徐阳光)2009年,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在巴黎拍卖,最终以“拍而不买”的方式流拍。

    2012年11月,“清嘉庆白玉镂雕凤纹长宜子孙牌”和“清乾隆青玉雕仿古兽面纹提梁卣”两件圆明园文物将在英国拍卖,迫于外界压力,以邦瀚斯拍卖行撤拍告终。

    2012年12月,法国最大拍卖行艾德不顾中方反对,将一个清朝乾隆时期玉玺拍卖,以11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05万元)的价格成交。

    又一件流失文物在海外拍卖,又是远高于预估价成交,又是引起了广泛的热议。

    海外流失文物屡遭拍卖,除了痛心,更应叩问:这种现象为何屡屡发生?“物归原主”难在何处?

    是否出自圆明园引争议

    近年来,中国文物成了海外拍卖市场上的抢手货,动辄拍出天价。而一旦贴上“圆明园文物”的标签,价格往往会成倍上涨。

    对于法国艾德拍卖的这枚乾隆玉玺是否出自圆明园,各方说法不一。

    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此前在一份公告中指出,北京皇城艺术馆前馆长、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顾问袁山开已确认,该玉玺就是从圆明园流失的文物,如果艾德拍卖行坚持拍卖这件文物的话,他们将委托律师,以盗窃和隐瞒盗窃罪名进行起诉。

    艾德拍卖行手册上却说,“玉玺来自一个法国家族,他们自19世纪末起一直拥有这枚玉玺”,声称并非圆明园流出文物。

    另有从事海外文物研究的人士认为,该玺是清朝皇帝专用的印章,因而只能存放在紫禁城(皇宫)或圆明园等皇帝行宫里。这枚清高宗乾隆帝、仁宗嘉庆帝使用的“御书房鉴藏宝”玉玺,采用回首母子螭龙扣设计,玺上螭龙接近螭虎形,为秦始皇刻传国玺以来中国帝王宝玺常见钮式;玺文曰:“御书房鉴藏宝”。中国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清代帝后玺印谱》对这枚玉玺有记载。

    也有专家认为,这种玉玺没有传承,“皇帝御书房很多,这种印章是随身携带的,不属于固定的哪个园子”,不排除此事是“有人借机炒作”。

    热炒中国文物大发其财

    从2009年圆明园流失文物鼠、兔首铜像分别拍出1400万欧元天价,到今次乾隆玉玺较原估价高出5倍之多成交,中国流失文物屡遭拍卖无不牵动海内外华人的心。一方面,国人对此行径扼腕叹息,愤怒声讨;另一方面,拍卖价格节节攀升,让人唏嘘不已。

    2010年,圆明园管理处在纪念圆明园罹难150周年之际,曾向全球发出抵制文物拍卖的倡议书。但两年以来,圆明园流失文物多次现身各大拍卖行,倡议书实际已是一纸空文。

    “近年来,拍卖的最高纪录就是这些圆明园文物创下的。所以拍卖者永远不会选择合作,因为他们认定贩卖圆明园文物是个好买卖。”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主席高美斯这样说。

    国外的拍卖行通过拍卖中国等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肆敛财,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多位权威文物专家曾直言,这些文物的实际价值远低于拍卖价格,之所以能不断拍出天价,正是外国人利用中国人购宝心切,从中渔利。

    早在2009年圆明园两件兽首在国外被拍卖时,圆明园管理处就曾发表声明称,圆明园历来不赞同中华民族的情感和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被国际上某些拍卖者所利用,因为这将使圆明园流散文物成为拍卖者“漫天要价”的代名词。

    而事实上,用钱买回等于变相承认外国掠夺的合法性,并不利于未来索回文物。

    文物追索遭遇困局

    针对乾隆玉玺拍卖一事,中国国家文物局对外公开表示,中国一贯反对并谴责拍卖非法流失文物的行为,对于任何确认为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保留追索权利,希望外国有关机构认真遵守相关国际公约。

    按照国际公约,由于战争等原因遭受掠夺的文物,理应物归原主,但因为时间、证据等等诸多因素,很多文物却难以“回家”。有关人士表示,要禁止拍卖行在国外拍卖中国文物,尚存困境。

    曾在2009年作为中国律师团代表、赴巴黎追索圆明园铜兽首的律师刘洋表示,国际市场追逐利益的热情和勇气很高。中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很难有能力和精力对流失文物进行追索,且追索主体也尚待明确。当前在文物的追索时效等方面,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法也不尽相同。

    国内法鞭长莫及,国际法没有意义,中国文物监管面临的还不仅是这两种困境,还有更多的尴尬。一方面,若强力介入,不管是通过政府交涉、舆论挞伐还是法治维权,从以往的经验看都收效甚微。另一方面,一些海外拍卖行甚至希望中国方面维权,借以热炒拍品和扬名天下。

    刘洋建议我国成立专门机构,整合政府和民间力量,将追索中国文物纳入到一种实质性的工作中。利用1995年6月24日签订于罗马的《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的实施细则,来进行正规的追索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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