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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2-02 11:01:32   浏览次数:2744   文字大小:【

  法制网北京2月1日讯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昨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普查的文物主要以1949年划线,1949年前各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纳入普查范围。1949年后纳入普查范围的有两部分,一是已进入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二是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目录》的书画藏品。民间收藏文物暂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对于宗教场所收藏的文物,国家文物局与国家宗教局协商明确,将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场所保存的文物纳入普查范围。图书馆收藏的古籍、档案馆收藏的文物也由国家文物局与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就实施范围和方式进行了协商明确。据悉,国家文物局将与上述部门联合发文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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