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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开征集党史文献资料文物
发布时间:2021-07-27 09:10:00   浏览次数:919   文字大小:【

  记者日前从洛阳市文物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该局联合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征集党史文献资料、实物(文物)。

  征集内容包括党史文献资料和实物(文物)。征集方式以无偿捐赠为主,以移交、代管、代藏等方式为辅。在征集过程中,充分尊重提供者的意愿,对特别有历史价值的重要史料,经专家鉴定、评审后,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党史文献资料、实物(文物)等提供者所提供的史料、文物等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捐赠人需保证藏品来源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征集内容

  党史文献资料:我党在洛阳革命、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的档案、文件、文集、报刊、研究著作、图表、音像资料(纪录片、影视作品、录音、录像资料)、回忆录、个人传记等党史文献资料。其他能反映洛阳革命、军事历史文化和重要历史事件的党史文献资料线索。

  实物(文物):新中国成立前与洛阳相关的武器装备、工作用品、生活用具、服装服饰、公文书信、奖章证书、题词手迹、书画照片、影视影音类实物(文物);新中国成立后反映洛阳特色的工作学习生活类实物和书画影视作品等。

  ●征集方式

  以无偿捐赠为主,移交、代管、代藏等方式为辅。在征集过程中,充分尊重提供者的意愿,对特别有历史价值的重要史料,经专家鉴定、评审后,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对于无偿捐赠藏品的提供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在展品旁标示提供者信息,并以适当方式记录;对于不愿意将党史资料、实物等原件交付的提供者,在征得本人同意、复制后,归还原件;对于一些极具历史价值的资料和实物,愿意自愿作价转让的提供者,由有关部门委托专家进行鉴定和价格审定,达成意向后,双方签订收购协议;资料、实物等提供者可与征集方签订协议,在不改变所有权的情况下,代为展示和妥善保管,并向提供者颁发证书。

  对移交、代管、代藏展品的所有人或单位,将在展览展示时予以特别说明和鸣谢。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特别说明

  党史文献资料、实物(文物)等提供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提供的史料、文物等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捐赠人需保证藏品来源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捐赠人需简要提供藏品的来源、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

  如果您有符合条件的资料或文物,可拨打电话(0379)63322136联系市委党史研究室。(记者 智慧 通讯员 苑曼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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